萝岗区在我国
广东省
广州市东部,与
白云区、
天河区、
黄埔区、增城区四个行政区相邻是广州城市发展“东进”战略,发挥开发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统筹城乡发展,2005年 4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开发区基础上,整合周边农村地区,设立
萝岗区,管辖393.22平方公里。包含夏港街、萝岗街、
东区街、联和街、永和街、
九龙镇5街1镇,共30个居委会、28个村委会,全区户籍17.16万(六普)。全区共有生产性企业632家,其中规模以上394家。2014年2月12日,省政府将《国务院关于同意
广东省调整
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转发至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同意撤销
广州市黄埔区、
萝岗区,设立新的
广州市黄埔区,以原
黄埔区、
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
黄埔区的行政区域,
黄埔区人民政府驻萝岗街道香雪三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