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镇属
哈尔滨市道里区管辖。在
哈尔滨市境西部,北濒松花江,与
肇东市东发乡和
道外区前进乡隔江相望,东与群力乡相连,南与王岗镇、榆树乡近邻,西与新农乡相接,离城区7公里。 新发镇是以
哈尔滨市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新发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命名的,含有“开拓”之意。原属
哈尔滨市郊区顾乡区管辖。1956年3月,并村划乡,设置新发乡,改隶王岗区。1958年改称新发人民公社,划归
道里区管辖。1963年3月,划归松浦区,1972年3月又划归
道里区管辖。1984年政社分开,改为新发乡。1989年4月,改为新发镇。 新发镇区域地势南高北低,临江地带多为草原、沙丘、沼泽和沟渠,土壤肥沃,适宜农、林、牧、副、渔各业发展。全镇106.5平方公里,有耕地6.19万亩,以生产蔬菜为主是
哈尔滨市的夏菜重要基地。畜牧渔业生产旺盛是全市重要的副食品基地之一,1990年交售商品蛋179万公斤、鲜奶737万公斤,提供商品鱼40万公斤。镇办工业主要产品有乳制 品、白酒、罐头、红砖、纸制品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1亿元。全镇共辖胜利、五星、先锋、红旗、建国、向东、东明、庆丰、五一、新发、二场、三场、匡家等13个村。1992年末全镇3.4万人,其中非农业3333人;满、朝鲜等少数民族占1%。镇政府驻地薛家屯。2 新发镇在市区西南部,离市区5公里。含1个社区、11个村。全镇地势南高北低,临江地带多为草原、沙丘、沼泽和沟渠。哈机场公路、哈双公路北线以及江南中环公路由境内通过。
3 沿革辖内有个新发屯,在农业合作化中首先办起了初级社,命名为新发农业生产合作社。自此开始,高级社、公社、乡、镇均以“新发”命名。1958年成立新发公社,同年末由
滨江区划归
道里区。1963年划归
滨江区,1972年又划归
道里区。1983年8月改新发乡。
1985年末,新发乡为
道里区的中
郊区,东接群力乡,西接新农乡,南与
南岗区王岗乡为邻,北接松花江,112.4平方公里,有26个自然屯、2个畜牧场、1个渔场,设10个村,居民8006户31577人,其中汉族占98.2%,满族占1.07%,朝鲜族占O.66%,乡政府驻薛家;长岭湖渔场在境内。
1989年4月撤乡建镇。1996年112平方公里,3.4万人。含胜利、五星、先锋、红旗、向东、新发、庆丰、建国、五一、东明、岭北等17个村。2000年五普51454人。 。 4 2010年代码及城乡分类230102102:
~00111新发社区
~200 112先锋村
~20111五星村
~202 112胜利村
~203 112向东村
~204 112红旗村
~205 121新发村
~206 220庆丰村
~207 220东明村
~208 111二场村
~209 220建国村
~210 220五一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