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岗镇属
哈尔滨市南岗区管辖。在
哈尔滨市境西南部,东与动力、平房2区相接,西南与红旗满族乡毗连,西北与
道里区新发镇分界,东北与城区相连,离城区12公里。 。 2 历史沿革历史沿革清代属双城协领统辖。中华民国前期,划归滨江县。东北沦陷时期,归
哈尔滨市顾乡区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属顾乡区。1953年1月,设置王岗区。1956年3月,并村划乡,设置富强乡。1958年改设王岗人民公社,并撤销王岗区,划归
南岗区管辖。1963年3月,划归
滨江区管辖,1972年8月又划回
南岗区。1984年政社分开,改设王岗乡。1985年3月,将王岗乡与王岗街道区域合并,改为王岗镇。3 王岗镇属于
哈尔滨市近
郊区,交通便捷,京哈铁路、哈双公路纵贯全境是
哈尔滨市西南部
郊区的区域中心和物资集散地。全镇60平方公里,有耕地3.6万亩。种植业和养殖业并重。种植业以夏菜和秋菜为主是
哈尔滨市大葱、土豆生产基地,1990年蔬菜总产量3022万公斤。镇办工业24家,其中加工制造业18家;村办工业有制砖、机械加工等32家,从业人员5341人,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6888万元。驻镇单位有省农场总局医院和农垦物资供应站等。王岗镇实行镇管村体制,除辖1个街道外,还辖有哈达、永丰、永红、靠山、房身、红星、兴农、卫星、新胜、华滨、兴隆、振兴、兴利等13个村。1992年末全镇3.77万人,其中非农业1.26万人。镇政府驻于镇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