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镇在
巴彦县东北部,在小兴安岭余脉的老黑山林区,离县城45公里,2001年3月行政区划调整时,原东胜乡并入。全镇辖6个村,74个自然屯,84个行政屯,全镇19233人。277.5平方公里,土地8264公顷。2005年全镇人均收入3100元。国营黑山林场、黑山石灰矿建于本镇内,自然景观有“黑山云海”、“神龟山”、“老爷岭”等。土特产品主有山野菜和山药菜两类。山野菜有“蘑菇、刺老芽、蕨菜等;山药材有:刺五加、地龙、山豆根等达百种。2 历史沿革黑山镇,以境内老黑山得名。清末,属巴彦州第七区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1月,改隶
巴彦县管辖。东北沦陷后,属山前保。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1月划归洼兴区管辖,1950年改隶第七区,1955年6月复隶洼兴区。1956年3月,并村划乡,设置复兴乡。1958年9月,改称复兴人民公社,同年11月并入洼兴公社。1959年4月,从洼兴公社划出成立复兴公社,同年底又并人洼兴公社。1961年4月,再次从洼兴公社划出成立复兴公社。1984年2月,改为复兴乡。1986年7月,改设黑山镇。黑山镇辖境在山区,境内森林资源、矿产资源及野生植物资源丰富。全镇166.2平方公里,耕地4.4万亩,主要种植粮食作物及白瓜籽、大麻等经济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