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镇属
木兰县管辖。在县境西南部,南临松花江,与
宾县新甸镇隔江相望,北抵蒙古山。哈萝公路从南部通过。镇政府驻地离县城30公里。 柳河镇,因境内柳树河得名。柳树河发源于蒙古山南麓,南流注入松花江,两岸柳树丛生,故名。演变为地名简化为“柳河”。清末,属
木兰县第三区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仍为第三区。东北沦陷后,初为石头河子保,1939年改设长春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1月设置柳石区,1950年10月改为第五区。1956年春,撤区划乡,分设柳河、向山、石河3个乡。1958年3月,将3个乡合并为柳石乡,同年9月改称柳石人民公社。1961年将柳石人民公社划为柳河、石河两个公社,东为柳河,西为石河。1984年春,将柳河公社改为柳河乡。同年8月,改为柳河镇。2 重要产粮区柳河镇全境地势北高南低,北部为山地丘陵,南部平坦,柳树河纵贯南北,土壤肥沃。全镇120平方公里,耕地11.5万亩,以种植玉米、大豆、谷子为主是
木兰县的重要产粮区。镇办工业有农具、制砖、亚麻、柳编厂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1698万元。全镇共辖柳河、向阳、三义、万宝、临江、双圣、复兴、三星、靠山、兴山、长胜、三合、胜利、向山、文雅等15个村。1992年末全镇2.3万人,其中非农业2787人;满、回族等少数民族约占1%。镇政府驻地柳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