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乡属
肇源县管辖。在县境西北部,北与
大庆市近邻。乡政府驻地离县城45公里。原属郭尔罗斯后旗兴化区,1949年改为第十区。1956年3月,并村划乡,设置大兴乡。同年4月,改隶
肇源县。1958年9月,并入浩德人民公社。1962年从浩德公社划出,成立大兴公社。1984年3月,改为大兴乡。 大兴乡辖境在平原区,北部多为草原,南部多为盐碱和碱泡地。全乡216.5平方公里,其中牧地13.6万余亩,耕地7.3万亩。乡办工业有铁木加工厂、联合厂、砖厂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1398万元。全乡共辖前进、联结、支前、同心、前土、后土、更新、大兴等8个村。1992年末全乡1.3万人。乡政府驻地大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