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溪乡属
嫩江县管辖。在县境东部,小兴安岭西麓,东部和北部与
黑河市毗连。乡政府驻地离县城82公里。塔溪乡,相传境内东南山上有石塔,下有小溪,故名。清初,1685年(清康熙二十四年),
黑龙江将军辟建北路驿道,于此设“喀尔喀图站”,属墨尔根副都统辖地。清末,1909年(清宣统元年),嫩江府于此设置第七区。中华民国成立后,1916年设置塔溪乡,1929年改为第四乡,属
嫩江县管辖。东北沦陷后,初为第五区,1939年3月改设塔溪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3月设置第六区,1955年5月改为塔溪区。1956年3月,撤区划乡,分设新民、沐河、进化3个乡。同年12月,将进化乡并人新民乡。1958年3月,将新民、沐河两个乡合并为塔溪乡,同年9月改称塔溪人民公社。1967年1月更名为反修公社,1980年1月恢复塔溪公社原名。1984年5月,改为塔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