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乡属
海伦市管辖。在市境西部,西接通肯河与拜泉县近邻。乡政府驻地离市区30公里。东北沦陷时期,今永和乡一带分隶水师营村和英风寺村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10月,划归通肯县管辖。1948年8月,又划归海伦县管辖,设水师营区,1950年改为第十四区。1956年4月,撤区划乡,分设永和乡和众平乡。1958年11月,并人共合人民公社。1961年从共合公社划出,增设胜利公社。1981年5月地名普查时,因与本地区公社重名更名为永和公社。1984年3月,改为永和乡。 永和乡辖境北、西两面濒临扎音河与通肯河,属沿江、半沿江地带。全乡为131平方公里,耕地17万亩是全市重点产粮区之一。乡办工业有亚麻厂、粮油加工厂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1899万元。全乡共辖永和、海旺、均乐、仁义、吉祥、荣兴、利祥、群众、经建、供销、永远、利兴、忠厚、保田、永良等15个村。1992年末全乡3.3万人。乡政府驻地永和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