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武镇,在武陵山区渝鄂交接边陲,在石柱县城的东南端,有石柱的“东南大门”之称。 108°15′00″至108°22′30″。东南靠彭水县普子镇,西接石柱县龙潭乡,西南及南接彭水县太原乡,北依石柱县黄鹤乡。交通快捷方便是该县贯通连接渝怀铁路和巴彭公路的重要交通枢纽,离石柱县城48公里,离彭水县城78公里,离黔
江城区185公里 。 据《马武志》记载,马武古名麝香溪,清初称“马尾坝”,以地形而得名。于2001年7月28日撤区并乡建镇为马武镇,现辖7村39组。 全镇幅员90.81平方公里,土地329648亩,耕地13202.68亩(其中:田3905.05亩、土9297.63为亩),天然林78900亩,林地77138亩,森林61611亩,草地3497.4亩,人工植被23185.7亩,植被覆盖率72%。 2005年末:以土家、汉、蒙古、苗、侗、朝鲜等7个民族杂居和睦相处,其中土家族占79.5%,汉族占17.4%余人。有姓氏138个,500人以上大姓有7个,位列前四个分别为:李、谭、陈、黄。 地形以山地为主,地势南高北低,东西对峙。最低海拔480米,最高海拔1410米。立体气候明显,四季分明,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均气温16℃,无霜期250天,年均降雨量1350毫米、日照数1358小时。2 内设机构一、镇党政办公室
职能职责: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反馈信息,做好党委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公文处理和保密工作,为乡镇党委搞好服务;参与党务,负责做好组织、宣传、统战和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镇政府综合、指挥、协调、监督、咨询、信息反馈等政务和机关后勤事务等工作;做好全镇统计等工作。
二、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计生)
职能职责: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乡镇内扶贫、救灾救济工作;负责对《婚姻法》的宣传及管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承办镇党委、政府
和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镇计划生育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安排全年计划生育工作指标计划、措施,指导和检查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及各村、各单位的计划生育活动,协助分管镇长处理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解决镇内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三、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职能职责:主要负责镇内工业、企业、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信息传递等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科学技术的推广普及和全镇的交通发展工作。
四、镇财政所
职能职责:在镇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编制本年度的财政预算,做出年末收支决算,负责检查、督促全镇、各村、各单位执行和贯彻上级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情况,负责镇财政所帐目的核算、登记与管理。领导镇经营管理站及村级财务办的日常工作,对本部门所属人员进行分工与管理。
五、镇综治(安监)办公室
职能职责:1、根据党委、政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的部署,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方针、政策、提出建议;2、掌握各村委会、(社区)、各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进展情况,认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有针对性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报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3、认真排查矛盾纠纷,指导、督促村委会(社区)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积极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要特别注意排查调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4、负责抓好本区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村委会(社区)各单位搞好治安工作,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5、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典型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后进; 6、开展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教育工作; 7、建立健全群众治安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活动以及军民、警民联防活动;8适时向社会通报本地区社会治安情况,受理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批评,建议和意见;9、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10、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矿山、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