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襄阳市襄州区黄集镇在鄂豫两省交接处.南阳盆地南缘.襄宜平原北沿。南靠
襄阳市,北接
邓州市.东临白河,西接世界著名的”天上银河”一八里半排子河大渡槽。全镇版土158.8平方公里.耕地7.1万亩.4万多人(包括驻地单位).其中农业3.2万人.占总黄集镇 80%。有大容量 变电站二座.年负荷能力800万千瓦/时.供电线路总共150公里.日供水1500吨的自来水厂1座.可24小时供水。2 历史沿革
湖北省
襄阳市襄州区黄集镇,又称黄家集,相传北宋时,黄姓在此设集,故名。因战乱频仍,曾几度兴衰。明末清初以来是
河南省邓县(现
邓州市)至樊城的交通要道。该镇在鄂豫交接处。南离襄樊33公里,与伙牌镇相接,东与古驿镇相邻,北和邓州魏集镇相连,西北与石桥镇相接,西、南分别与龙王镇、牛首镇隔河相望。东西宽23KM,南北长16KM。全镇8万人,镇区2.3万人(含驻军、襄北监狱等驻镇单位)。版土247平方公里,共辖35个村,3个街道居委会,257个村民小组。 明洪武24年襄阳县下设坊、厢、里21个,襄北设梅林里(驻黄家集附近东侧),在县北70公里处,清河里,在县北90里处。 康熙10年以五屯田地归并更名编为里、方。县柜征收72方。设净土寺,离县100里,北路井90里,下香积70里,钟楼寺50里,北泰山庙90里。 光绪20年县分为4乡。含方70。北乡辖方28。乡公所驻薛家集。即:樊镇、团山铺、程庄铺、邓城、李家湖、邓桃湖、李食店、长兴寺、青琢、龙潭寺、红绫铺、破碑铺、黄渠河、乌鱼寺、乔家冈、吕堰铺、凉水泉、北路井、钟楼寺、清河观、上黄龙、下黄龙、上香枳、下香枳、马家集、薛家集、泰山庙、黑龙集。 宣统年间,全县分为8区,设薛家集为第三区,区设自治局,置议长、副议长等职,办理地方事务。 中华民国1至9年区下设保、甲、牌。 9年全县由8个区改为20个区。薛家集为第九区,马家集为第十区,区设团防局,区下设保、甲、牌。区置团董、副团董、教练等职,以管理地方事务。使行政机构变为地方武力机构。保(500户)置保董,甲(100户)置甲长,牌(10户)置牌长。 19年全县20个区并为6个区,薛家集为第三区离县城70里。区下设联保、保、甲。区设区公所,置区长、助理员、办事员等,专办自治。另设保卫团,与区平行,专掌地方武力。 21年合并保卫团于区公所,改称区署,置区长、区员、书记等职。掌地方军政大权。区辖17联保,设联保办事处,置联保主任等职,包含保长、甲长。 25年区下设乡(镇)、联保,第三区仍驻薛家集。含乡8(泰山、安全、钟楼、复德、邓桃湖、升平、敦信、仁义)。含镇10(薛家集、姚家店、马家集、李食店、临清、龙王集、白家集、西赵集、石桥子、黑龙集)。区设区公所,区、镇设保安队,乡公所辖联保10。 30年正式实行“
新县制”,撤销联保及第一、二两区,保留薛集等四个区,改联保为乡。含泰山乡(驻泰山庙)、北屏乡(驻黑龙集)、西赵乡(驻西赵集)、白龙乡(驻白龙镇)、中兴乡(驻马家集)、邓桃乡(邓桃湖)。 33年撤销薛集区,原辖的泰山、北屏、西赵、白龙、中兴、邓桃六个乡改为县辖乡。 37年7月1日,因剿匪需要,襄阳县暂设薛集区第三个区署,薛集区辖黄渠、古驿、泰山、邓湖、北屏、中兴、西赵、白龙等8乡。署址设薛家集。 (1947年12月至1948年7月,属
谷城县苏维埃政府,泰山庙、薛家集划归第二区,马家集、黄山洼、姚家店划归第二区。1948年7月改属襄阳县苏维埃政府,黄集第一次解放。) 民国38年1月10日,因本县地域辽阔,戡乱期间实有增设区署之需要,兹增设吕堰区署,驻吕堰驿。管辖古驿、黄渠、金华、新龙等乡,薛集区辖中兴、白龙、西赵、北屏、泰山、邓湖6乡。 1949年1月,黄集第二次解放。 1951年县委为了迎接秋后复查,加强组织,改为19区2镇,设薛集区为第七区。区公所驻马张河东岸杨家祠堂。含乡23(白马王、杨大房、秦家、薛集、薛刘、三王、耿坡、陶集、凹李家、张官桥、长王集、杨家、老陶家、李百户、吴楼、雷家、加岗、傅王、姚店、温家岗、太山庙、胡家岗、后薛),自然村120个。二甲、彭梁、中郭、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