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仙,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湘北古镇。汉代梅福隐居姜源岭下修练成仙,所以有梅仙之称,可见梅仙的地名起源汉代,汉唐以下历代更改治属与地名,而梅仙一直未曾改,至清朝乾隆35年行政区划作了调整,梅仙划归南江乡。梅仙为十一都。含双龙桥、冷水坑、石塘、梅仙、板口、汪坪、大洲、哲寮、柘庄、龙洞。 民国2年9月,县治划全县为东、南、西、北四个乡,梅仙属北乡,下设段,北乡辖全美段(石塘、石岭)、高义段(东皋、柘冲)、尖山段、柘庄段、扶社段、哲寮段、梅仙段、大洲段。民国20年改段为团、民国24年调整为乡、民国26年全县调整为300个保,实行保甲制度。梅仙改制为梅福乡,包含梅仙等九个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梅福乡改梅仙办事处。1958年成立梅仙人民公社,包含大队和生产队。1961年又恢复梅仙行政区的建制,包含人民公社。1986年梅仙区直辖梅仙镇、柘庄乡、大洲乡、团山乡。1995年政令撤区并乡,县政府将大洲划出,新建大洲乡,梅仙与团山、柘庄合并,新建梅仙镇。团山、柘庄、梅仙分别设置三个管区委员会。梅仙在。2005年撤销三个管区机构,实行按线运作,全镇共有36个村、2个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