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矿泉街在
越秀区西北部。 2005年4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划归
越秀区管辖。2005年8月1日,正式移交
越秀区管辖。 街辖内有中学2间,矿泉中学(区一级),广铁二中(区一级);小学4间,瑶台(市一级)、养正(区一级)、沙涌南(区一级)、广铁四小(区一级)。2 行政区划街辖内有机务段、机山巷、机新、站西、王圣堂、兴隆、瑶台、铁通、瑶池、瑶华、松岗、沙涌南、华泉、北站14个社区居委会,基本单位超过450个,常住3.2万多人,暂住2.4万多人,流动逾10万人。3 主要职责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指导区域内其它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街道,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残联、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它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