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蕉因原场镇内有一棵大芭蕉树而得名,由原新农乡和芭蕉镇合并而成。在
宣汉县东南面,离县城26公里,海拔411米。东临
宣汉县凉风乡,西接
开江县天师镇,南临
开江县回龙镇,北临
宣汉县三河乡,幅员118平方公里。全镇共有12村,1个居委会124个社,31000人,其中农业27000人。2004年全镇GDP达到3.8亿元,人均纯收入达到 4210元,财税收入达到380万元。芭蕉镇属于典型的丘陵农业和矿产资源大镇。农产品方面:年产油菜2500吨、花生325吨、水稻5600吨、玉米1500吨、大豆150吨;畜牧业方面:年出栏生猪28000头、鸡103000只、鸭46600只、肉牛2563头、羊1200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