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寓意瑞祥昌盛,属
江西省
九江市,在
江西省北部,长江中游南岸,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先民定居。于唐建中四年(783)始设赤乌场,五代南唐升元三年(939)升场为县,定名瑞昌,历时一千余年均为县级建制。1989年12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瑞昌撤县设市,为
江西省辖县级市,由
九江市代管。
瑞昌市区域在赣北偏西,长江中游南岸,北襟长江“黄金水道”,东接九江,南接德安、武宁,西界
湖北阳新,北与
湖北武穴市隔江相望, 交通便捷,信息灵通,史有“通衢”之称。全市1442平方公里,45.6万(2012年)。含21个乡(镇、场、街道)。瑞昌居民共有18个民族,其中汉族398594人,占的99.94%。瑞昌是“我国青铜冶炼文化”发祥地,铜岭遗址是最早的世界采铜冶铜遗址,离今约3300年;瑞昌剪纸和竹编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我国民间艺术之乡”;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丰富多彩,交相辉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