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区 兴山区原名兴山市是
鹤岗市的发祥地。
兴山区,原名“笔架”,以附近“笔架山”得名。1918年兴华煤矿公司开矿挖煤,始称兴华矿山简称“兴山”。头道沟子及南北工棚子是最早的居民区,属
汤原县管辖。1927年1月,矿山至莲江口铁路建成通车,随着煤矿的发展,集聚,商贾渐兴,逐步形成集镇。东北沦陷后,初隶矿山保,1938年改隶兴山街,1939年6月划归鹤立县管辖。1945“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设置
兴山区,属兴山市管辖。1948年撤销
兴山区。1949年11月,改隶
鹤岗市管辖。1954年设立兴山街道,1958年11月改称兴山经济区。1960年12月10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正式设立
兴山区。1966年8月31日,
鹤岗市人民委员会批准,改称红卫区。1980年4月24日,省人民政府批准,恢复
兴山区名称。1992年
兴山区在市区东北部,东与
东山区相连,南与
向阳区相接,西与蔬园乡分界,北与青岭林场近邻。全境属丘陵地带,26平方公里。全区共辖沟南、沟北、岭南、岭北4个街道。1992年末全区6.1万人,其中非农业5.2万人,少数民族有回、朝鲜族等。区政府驻地兴山路。